关于逐步加强居民住宅楼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
乌鲁木齐县、各区人民政府,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管委会,市属各委、局、办,各相关单位:
2011年8月31日15时29分,乌市青年路687号新疆鑫城大口径塑料螺旋管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发生火灾,该企业主要生产材质为PE(塑料板材)及防腐钢板的塑料螺旋管道。该公司紧邻正苑小区二期3号楼,院内堆放的大量成品管道因火灾而被烧毁,同时造成部分住户阳台过火,玻璃破碎,三单元101室一男性人员死亡。
为深刻吸取“8?31”火灾事故教训,有效预防亡人火灾,全力遏制较大火灾,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,确保“十一”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,全市各区(县)、各单位要在开展大排查、大整治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居民住宅楼及周边的消防安全形势,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改善居民住宅楼及周边的消防安全条件,坚决预防亡人火灾的发生。
各区(县)要结合消防安全“五大”活动,立即组织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、公安派出所加大对居民住宅楼及周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,彻底摸清辖区居民住宅楼周边设置厂房及库房的底数、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明显问题。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,要迅速整改,当场整改不了的,要停业整改。
各区(县)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,依法督促物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,落实防火巡查、检查措施,及时整改火灾隐患,提高自防自救能力。要指导各居住小区物业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,并对各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、消防器材、消防标识、消防宣传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,确保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畅通。
各区(县)要结合消防安全“五进”活动,组织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、公安派出所开展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,切实提高居民遵守消防法规的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,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,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。
乌鲁木齐县、各区人民政府,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管委会,市属各委、局、办,各相关单位:
2011年8月31日15时29分,乌市青年路687号新疆鑫城大口径塑料螺旋管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发生火灾,该公司主要生产材质为PE(塑料板材)及防腐钢板的塑料螺旋管道。该公司紧邻正苑小区二期3号楼,院内堆放的大量成品管道因火灾而被烧毁,同时造成部分住户阳台过火,玻璃破碎,三单元101室一男性人员死亡。
为深刻吸取“8?31”火灾事故教训,有效预防亡人火灾,全力遏制较大火灾,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,确保“十一”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,全市各区(县)、各单位要在开展大排查、大整治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居民住宅楼及周边的消防安全形势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居民住宅楼及周边的消防安全条件,坚决预防亡人火灾的发生。
各区(县)要结合消防安全“五大”活动,立即组织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、公安派出所加大对居民住宅楼及周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,彻底摸清辖区居民住宅楼周边设置厂房及库房的底数、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,要迅速整改,当场整改不了的,要停业整改。
各区(县)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,依法督促物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,落实防火巡查、检查措施,及时整改火灾隐患,提高自防自救能力。要指导各住宅社区物业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,并对各居住小区的消防设施、消防器材、消防标识、消防宣传栏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查,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,确保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畅通。
各区(县)要结合消防安全“五进”活动,组织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、公安派出所开展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,切实提高居民遵守消防法规的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定期组织并且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,切实做到如果出现险情,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。